三. 稱義的意義 (五:1 - 21 )
        人因信而可以稱義,那麼什麼叫稱義?稱義的人有什麼
福份?這一章保羅就給我們解答。
  1.  與神恢復正常關係 (五:1 - 11)
        稱義就是人和神恢復正常關係。原來,當人未被神稱為
義之前,人與神處於一個不正常的關係中,就是與神疏離,
與祂為敵。
  A. 與神相和 (v.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
相和。」
        所謂稱義就是與神相和,與神和好,結束與神敵對的狀
態,這就是稱義的福氣。
        罪人是與神為敵,與神為敵的人常在神的震怒之下,與
神為敵的人,神就與他為敵,一旦神與他為敵,他就沒有好
結果。
        聖經中常給我們看見與神為敵的人悲慘下場 :
        當推羅與神為敵(以西結書廿六:1-6),埃及與神為敵(以
西結書廿九:1-12),以東與神為敵(以西結書卅五:1-15)時,
他們都沒有好下場,而這些預言的話今天都擺在我們面前,
清楚可見。
        福音帶給人恩典就是人可以在神的面前稱義,結束敵對
狀態。沒有仇敵,沒有神作為仇敵,人是何等有福。

  B. 在神恩典中 (v.2- 5)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
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稱義就是一個人可以站在神的恩典中,能在神恩典中是
一大福份。罪人則是在神恩之外,什麼也沒有份的。
        義人在神恩典中可以享受些什麼呢?
  a.  有盼望 (v.3)
        「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神的榮耀成為人的盼
望,換言之,人成了有盼望的人。稱義就是使人成為有神榮
耀盼望的人,有盼望是人生一大福氣。而且他的盼望不是別
的,乃是神的榮耀。有一天他會得見神的榮耀,並且在神的
榮耀中與主相會,與祂聯合,人自己也變得榮耀。
  b.  有喜樂 (v.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一個
稱義與神和好的人,他享有另一恩典就是成為一個有喜樂的
人。
        他的喜樂表現在患難中。能夠在患難中仍有喜樂,這個
喜樂是真的,而且是最寶貴的,是世人無法享有的。
  c.  有忍耐
        「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主給人的恩是能夠在患難中
有忍耐。
        聖經給我們看見的寶貴真理是 : 信徒不是逃避難處,乃
是能面對難處,在難處中因有主的同在而生忍耐。在難處中
因有主的同在而不被打倒,反而勝過患難。
        人生在世必有患難,這是主耶穌親自告訴門徒的,信耶
穌的人不是凡事順利,一帆風順。信耶穌的和世人一樣會遇
到各種各樣的難處,不同的是,他們在難處中,因有主而能
得勝有餘。
  d.  有老練
        「忍耐生老練。」(v.4)老練固然是說到很有經驗,人長
久在患難中會變得很有經驗應付困難。
        老練更是「格」,「質」。人在難處久了,忍耐就成了
他的格,成了他的特質了。人有忍耐的特質是神給人莫大的
恩典。
  e.  有盼望
        「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v.4-5)老練帶來盼
望。因為沒有什麼難處再能難倒他,他這時已洞察一切難處
的真相,不再懼怕,滿有盼望地為主而受苦,毫不以為恥。
這是被主稱為義的人享有的恩典。

 C. 享受神的愛 (v.6 -8)
        「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
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
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稱義就是明白神的愛和享受神的愛。
        人本來是不明白神的愛和不接受神愛的人,但在聖靈感
動和教導下,人就明白神是何等的愛我們。主的愛是怎樣的
呢?祂怎樣愛我們呢?
   a. 在人軟弱時 (v.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軟弱的人本不可愛,也沒有人愛。但主在人還軟弱的時
候就愛,不是等到人剛強、完美的時候愛。這就是主的愛。
        「照所定的日期」表示這是祂老早的心意,是祂的計劃。
祂早就定意愛我們這些軟弱的人。
   b. 在人作罪人時 (v.7 - 8)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
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
我們顯明了。」人不但是軟弱,人更是罪人。犯罪的人不但
不可愛,更是可惡、可怕,但主耶穌卻愛罪人。祂用代死來
表示祂對罪人的愛。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義人即公義、公正的人。是
指行事方面。
        「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仁人即好人,有愛心的
人。是指為人方面。
        世上也有為好人,為所愛的人而死的人,但總沒有人為
罪人死,基督卻是為我們這些可憐、可惡、可怕的罪人死,
因此最能顯出祂的愛。

 D. 免神忿怒 (v.9 - 10)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
忿怒。」稱義就是得免去神的忿怒,得免神怒是大福氣。
        罪是惹怒的(希伯來書三:16),罪人是常在神的震怒之下
(約翰三:36)。
        但是人因耶穌基督的救贖,被稱為義人,就是無罪的人,
神的怒氣就消除。
        同時,從更積極方面看,人因耶穌的死,不但免去神的
怒,更能夠與神相和,成為得救的人。

 E. 以神為樂 (v.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
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被稱為義的人是一個快樂的人,
而祂的「樂」是以神為樂。
        義就是在神裡面有喜樂,神從今之後成為他的滿足快樂。
有至高、至偉大、至榮耀、聖潔的神為他的滿足快樂,這是
人生最寶貴的福氣。

 2.  與罪脫離關係 (五:12 -21)
        這段經文常出現「罪」,「過犯」等字眼,可見它是在
論到罪的問題。
        稱義就是一個人與罪脫離關係。
        保羅在這裡把亞當和主耶穌作一比較,指出人的真相:
人在亞當裡就是罪人,但在基督裡他就成為義人。
 A. 人在亞當裡 (v.12 - 14)
        保羅先指出人本來的處境,就是在亞當裡。亞當所帶來
的就是罪,因此人若在亞當裡,他就是罪人。
   a. 亞當帶來罪 (v.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這「一人」當然是指
亞當。亞當不但自己犯了罪,他更因此而把罪帶進了世界,
為罪開了缺口。
   b. 亞當帶來死 (v.12)
        「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亞當犯罪那
天起,死就臨到人類。
        這「死」不僅是指身体的死,更是指靈性的死,是與神
隔絕。
   c. 人在罪裡
        「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亞當犯了
罪,為罪和死開了門,於是死也臨到眾人,因為人人都犯了
罪。
        人真的有罪嗎?人真是在罪裡嗎?律法就證明人有罪。
(v.13-14)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
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
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
律法之頒佈是要讓人知有罪。
        沒有律法之先,人已有罪,只不過因為沒有律法,人不
知那是罪。律法一來,人從此就知何為罪,亦使人知自己犯
了罪。

 B. 人在基督裡 (v.15 - 21)
        稱義就是人在基督裡。基督又帶來什麼?祂帶來恩典。
   a. 恩典帶來賞賜 (v.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
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
加倍的臨到眾人麼。」亞當犯罪帶來刑罰,耶穌基督卻帶來
了神的恩典,和在恩典中所帶來的賞賜。
  b. 恩典帶來稱義 (v.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
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亞當一人把罪帶進
世界,使世人都被定罪。耶穌基督一人卻把許多罪人都洗淨,
使他們成為義人。
  c.恩典帶來生命 (v.17-21)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
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
王麼。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罪人都被定罪、照樣、因
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
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律法
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
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
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保羅把亞當和基督作詳細的
比較:
        亞當的過犯使死作王 ;耶穌基督的恩典使生作王。
        亞當的罪行使人定罪 ;耶穌基督的義行使人稱義。
        亞當的悖逆使人成為罪人 ;耶穌基督的順從使人成為義。
        罪把律法引出來,保羅也把律法和恩典作比較:
        律法將人的罪顯出來 ;耶穌基督將恩典顯出來,使罪人能
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