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宣佈刑罰  (四至廿四章)
       神讓以西結先知知道他的使命以後,就正式要他向猶太人宣
佈刑罰,神也教導他用好幾種方法來宣佈。 
 1.   用表演 (四至七章) — 說明刑罰必臨到
       先知用四個實物表演來傳講,主要是說明神的刑罰必然臨到。 
 A.  以磚畫城 — 說明城必被圍 (四1-3)
      「人子啊,你要拿一塊磚,擺在你面前,將一座耶路撒冷城
畫在其上,又圍困這城,造臺築壘,安營攻擊,在四圍安設撞錘
攻城,又要拿個鐵鏊,放在你和城的中間,作為鐵牆。你要對面
攻擊這城,使城被困;這樣,好作以色列家的預兆」, 第一樣表
演,就是用磚畫城表示耶路撒冷城要被圍困。
       城被四面圍困。「人子啊,你要拿一塊磚,擺在你面前,將
一座耶路撒冷城畫在其上,又圍困這城,造臺築壘,安營攻擊,
在四圍安設撞錘攻城, 耶路撒冷城被敵人四面圍困,敵人四方
八面的攻城。
       敵人勢力如銅牆鐵壁。
 B.  側臥 — 說明犯罪的久長( 四4-8)
       第二個表演是側卧,大概這側卧不是整整二十四小時,可能
是一天裡某些時段。猶太人一定問他這是什麼意思,他就要告訴
猶太人這是代表他們犯罪的年日。
       向左側臥 — 承擔以色列人的罪(v.4-5)。「你要向左側臥,
承當以色列家的罪孽;要按你向左側臥的日數,擔當他們的罪孽。
因為我已將他們作孽的年數定為你向左側臥的日數,就是三百九
十日,你要這樣擔當以色列家的罪孽」,神要以西結向左側卧三
百九十日,表示北方的以色列犯罪的年日。
       向右側臥 — 承擔猶大的罪(v.6)。「再者,你滿了這些日子,
還要向右側臥,擔當猶大家的罪孽。我給你定規側臥四十日,一
日頂一年」,完了三百九十日,神還要以西結向右側卧多四十日,
這是向南方的猶大宣告他們犯罪的年日。以西結要擔當他們的罪
多四十日。
       指責耶路撒冷(v.7)。「你要露出膀臂,面向被困的耶路撒
冷,說預言攻擊這城」,在這側卧期間,以西結要用膀臂來指責
猶太人,並說明他們要遇到的禍患。
       被捆綁(v.8)。「我用繩索捆綁你,使你不能輾轉,直等你
滿了困城的日子 」,以西結側臥期間要被捆綁,表示以色列人要
受罰直到他們完全被擄。
       故先知一共要側臥四百三十日,表示以色列全族人共犯罪四
百三十年,因為一日頂一年(v.6)。
       這三百九十年和四十年無法作最準確計算,因為不知由那天
開始計算,而且在已知的歷史年日中沒有吻合的。
       幾種解釋法提供參考:
       有一類解釋法表示這是以色列人犯罪的年日
          a. 有人指是在埃及時,共四百三十年。
          b. 有人指是由所羅門時起,由所羅門到以西結時代共約四
              百三十年。
          c. 亦有人指那是士師時代,約四百多年。
       另一類解釋法表示這是以色列人受罰的年日
          有人認為由約雅斤王受罰,直至馬加比時代(即主前597—
          167年),期間約有四百多年。
       還有另一類寓意法:他們認為這是猶太人責罰人的規則(申命
           記廿五3)。
           這規則計算方法是:責罰以色列人是四十減去一,再乘以
               十。即 40-1=39  39x10=390
                                          猶太人則罰足四十。
       但是,這些解釋似乎都欠說服力。對於這側卧的表演,有幾
點我們是可以肯定的。第一,這是神指責色列人犯罪的年日,他
們從掃羅建國開始,直到西底家被擄這四百多年,一直犯罪,因
此神要向他們追討,要施行刑罰。第二,他們將要受四百多年的
懲罰,但是在什麼時候發生則不容易確定,不過因為這是以西結
時得的啟示,故一定是在他以後才會發生。以西結得此啟示後四
年,就是西底家作王第九年十月,巴比倫王來攻耶路撒冷,第十
一年四月城破,猶大被滅。第三,以色列人雖然被擄,但在外邦
仍一再受到恩待(但以理,所羅巴伯,以斯拉,及更後的以斯帖,
末底改等等)。七十年後,他們獲准回國重建聖殿。再過一百年
左右,尼希米回去重修聖城,時維主前四百三十年,亦是瑪拉基
作先知時,從此之後的四百多年是以色列的黑暗時期,沒有神的
話語,被列國欺凌,直到耶穌第一次來到地上。
  C. 食餅 — 說明缺糧的禍患 (四9-17)
      第三樣表演就是吃餅,是以西結側臥日子的糧食。
      材料 — 「你要取小麥、大麥、豆子、紅豆、小米、粗麥,
裝在一個器皿中,用以為自己做餅;要按你側臥的三百九十日吃
這餅」(v.9),這是以西結在這四百三十日吃的糧食。小麥,大麥,
大豆,紅豆,小米和糟麥。表面上看好像什麼都有,其實是越來
越差的,最後連糟麥也要吃。
       吃法 — 「你所吃的要按分兩吃,每日二十舍客勒,按時而
吃。你喝水也要按制子,每日喝一欣六分之一,按時而喝。你吃
這餅像吃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眾人眼前燒烤。耶和華說:以
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吃不潔淨的食物。我
說:哎!主耶和華啊,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吃
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於是
祂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糞,你要將你的餅烤在其上。
祂又對我說:人子啊,我必在耶路撒冷折斷他們的杖,就是斷絕
他們的糧。他們吃餅要按分兩,憂慮而吃;喝水也要按制子,驚
惶而喝;使他們缺糧缺水,彼此驚惶,因自己的罪孽消滅」
(v.10-17),這是以西結吃糧的方法,這些方法一方面表示缺糧,
另一方面表示不潔,他們要被玷污。
       按分量吃。「你所吃的要按分兩吃,每日二十舍客勒,按時
而吃。你喝水也要按制子,每日喝一欣六分之一,按時而喝」
(v.10-11),這是缺乏。每日二十舍客勒約八安士(就是小兒一瓶奶)。
每日喝水一欣的六分一,約四分一加倫,即二品脫(pints),約四
小杯水。以西結這個缺糧的表演,事實上在西底家十一年城破時
就應驗,那時出現大飢荒,百姓沒有糧食,神的話是真的,切不
可輕忽(參列王記下廿五3)。
       要用糞烤著吃。「你吃這餅像吃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眾
人眼前燒烤。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
必這樣吃不潔淨的食物。我說:哎!主耶和華啊,我素來未曾被
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吃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
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於是祂 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
糞,你要將你的餅烤在其上」(v.12-15),這明顯就是不潔,表示
猶太人被趕到各國時,糧食供應不但大有問題,而且他們要被玷
污,要像外邦人一樣不潔,使他們自覺羞耻,極其難受。以西結
像其他猶太人一樣,自少就被訓練過清潔的生活,稍有不潔都受
不了。將來他們卻要如此在外邦受羞辱。
  D.  剃髮 — 說明將被剪除  (五1-17)
       第四項是剃髮的表演,表示以色列人將要被剪除,像頭髮,
鬍鬚被剃掉一樣。
   a. 剃髮(v.1)。「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當作剃頭刀,用這
刀剃你的頭髮和你的鬍鬚,用天平將鬚髮平分」,神吩咐以西結
將頭髮和鬍鬚剃掉,這又是一個難堪的表演,因為在猶太人來說,
這個舉動有好幾方面的意思。
   (i). 是羞辱。「哈嫩便將大衛臣僕的鬍鬚剃去一半,又割斷他
們下半截的衣服,使他們露出下體,打發他們回去。有人告訴大
衛,他就差人去迎接他們,(因為他們甚覺羞恥),告訴他們說:
可以住在耶利哥,等到鬍鬚長起再回來」(撒母耳記下十4-5),
「要用麻布束腰,被戰兢所蓋;各人臉上羞愧,頭上光禿 」(以
西結書七18),可見剃髮鬚是一種羞辱的記號。猶太人將要如此
被外人羞辱。              
   (ii). 是哀傷。「當那日,主萬軍之耶和華叫人哭泣哀號,頭上
光禿,身披麻布」(以賽亞書廿二12),頭上光秃也是人在哀傷中
的標記,以色列人將要被哀傷所困。
   (iii). 是污染。「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不
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利未記廿
一4-5),剃髮鬚在猶太人來說是不潔的記號,猶太人將來要被擄,
在外邦人中被沾污,這是他們最不願意遇到的。
   b. 分髮(v.2-4)。「圍困城的日子滿了,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
用火焚燒,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將三分之一任風吹
散;我也要拔刀追趕。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裡,再從這幾
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從裡面必有火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
以西結還要將剃下來的髮鬚分做幾分,都是表示以色列人將要被
剪除的情況。
   (i). 三分一被火燒。「圍困城的日子滿了,你要將三分之一在
城中用火焚燒」,耶路撒冷城破時,有三分一的人在城中被殺。
   (ii). 三分一在城周圍被刀砍碎。「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
刀砍碎」,那些能逃離耶路撒冷的卻在城外被殺。
   (iii). 三分一被風吹散。「將三分之一任風吹散;我也要拔刀
追趕」,其餘的人將被分散到各國中,好像被風吹散一樣,可是
在那裡還要被刀追趕,沒有安寧。
   (iv). 取幾根包在懷中。「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裡,再
從這幾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在百姓中有留下的餘數,好像
是被保護的一樣,然而這些餘數中還有人被殺,真是所剩無幾。
   (v). 內亂。「從裡面必有火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這個「裡
面」不就是指自己人麼?在這紛亂的情況下,不但有外敵,就是
自己人也不懂互相愛惜,還自相殘殺,真是買少見少了。這些預
告在猶大亡於巴比倫時全部應驗(參列王記下二十五章)。
   c. 原因(v.5-7)
       為什麼神的選民會有這樣的遭遇?為什麼神不顧惜祂的百姓?
原因是以色列人作惡過分。他們作了什麼惡呢?他們怎樣過分呢?    
   (i).違背律法過於列邦(v.5-6)。「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就是耶
路撒冷。我曾將他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國都在他的四圍。他行惡,
違背我的典章,過於列國;干犯我的律例,過於四圍的列邦,因
為他棄掉我的典章。至於我的律例,他並沒有遵行」,經文一再
提到律例,典章,可見是和神的律法有關,以色列人不守神的律
法,比外邦人還不如。
       他們在列邦人中。「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
曾將他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國都在他的四圍」(v.5),以色列人被
神安置在外邦人中間,四圍都是外邦人。
      違背神律法過於列邦。「他行惡,違背我的典章,過於列國;
干犯我的律例,過於四圍的列邦,因為他棄掉我的典章。至於我
的律例,他並沒有遵行」(v.6),但是他們行惡,所犯的罪不但違
背神的律例,典章,甚至比外邦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外邦人不做
的他們都敢做。他們壓根兒就是不要遵守神的律法,不要行神的
道。
   (ii).分爭過於列邦(v.7)。「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分
爭過於四圍的列國」,無神的外邦人自相分爭,那是可以理解的,
因為他們沒有神。但是以色列人卻是有神律法的,他們更是屬神
的,但他們卻彼此分爭,互不相讓,沒有親情比外邦人更甚。甚
至亡了國他們還是彼此相爭,無心共對國難,應被嚴責(參列王
記下二十五章二十二至二十六節)。
   (iii).遵從列邦惡規過於列邦(v.7)。「也不遵行我的律例,不謹
守我的典章,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最可惡的是,
他們不但不遵守神的律法,反去行外邦人的惡規,可還不滿意,
意思是他們還意猶未足,還要犯比外邦人更可惡的事,惹神發怒。
   d. 刑罰 (v.8-17)
       猶太人所犯的既然這麼嚴重,神懲罰他們是必然的了。那麼
最嚴重的懲罰是什麼呢?神要與他們「反對」(v.8),這是最最嚴
重的。當神與人為敵時,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i). 在列國眼前被審(v.8-10)。「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
我與你反對,必在列國的眼前,在你中間,施行審判;並且因你
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後我也不再照
著行」(v.8-9),神說必在列國面前審判他們,就是他們必被列國
擄掠,欺凌,在列國面前受羞辱。當巴比倫把他們打敗時,什麼
都擄去,優秀的人才,聖殿的器皿全都被帶走,更嚴重的是他們
生命的中心,信仰的中心,耶路撒冷的聖殿也被拆毀,真是最嚴
重的審判。
   (ii).百姓被殺(v.10-13)。「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
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
原文是風)。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
憎的物、可厭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
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
在你中間必因饑荒消滅;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在刀下;我必將
三分之一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並要拔刀追趕他們。我要
這樣成就怒中所定的;我向他們發的忿怒止息了,自己就得著安
慰。我在他們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時,他們就知道我─耶和
華所說的是出於熱心」,那時以色列人會被殺害,就是照以西結
剃髮的表演所預示的。父子也會相爭,互相殘殺,其他的人被殺
的被殺,被擄的被擄,分散的分散,以至國中所剩無幾,這樣神
的怒氣才止息,才得安息,因為罪惡被止住了,神才會安息。神
並告訴以西結,祂這樣做不是兒戲的,不是偶發的,更不是碰巧
的,乃是出於熱心,是因祂忌邪的心 (熱心也可解釋作忌邪,嫉
妒)。
   (iii).被列國羞辱(v.14-15)。「並且我必使你在四圍的列國中,
在經過的眾人眼前,成了荒涼和羞辱。這樣,我必以怒氣和忿怒,
並烈怒的責備,向你施行審判。那時,你就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
羞辱、譏刺、警戒、驚駭。這是我耶和華說的」,當他們這樣被
滅,被擄時,列國看見就都會羞辱,譏刺他們,因為他們以耶和
華為神,大能的神應該會保護他們,但現在卻如此凄慘,怎不令
人恥笑!是的,屬神的人犯罪離棄神,一切都變得不順利,卻不
肯悔改回轉,羞辱就必然來到,被無神的人恥笑,我們當引以為
戒。
  (iv).國中飢荒(v.16-17)。「那時,我要將滅人、使人饑荒的惡
箭,就是射去滅人的,射在你們身上,並要加增你們的饑荒,斷
絕你們所倚靠的糧食;又要使饑荒和惡獸到你那裡,叫你喪子,
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裡;我也要使刀劍臨到你。這是
我耶和華說的」,接踵而至的就是飢荒。飢荒是滅人的,能令人
死亡。敵人來侵,自己人又互相殘殺,自然就會發生飢荒,飢荒
又引來惡獸,於是死人無數,又再引來瘟疫,死傷更是慘重。諷
刺的是,迦南地本是流奶與蜜之地,有神賜福,非常豐富,現在
竟然落在如此地步,怎不令人哀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