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教會裡的衝突
       常有人說:[那裡有人,那裡就有事].這句話有它的實在
性,即使在教會也有幾分真實.我們不禁要問:難道連有神生
命的人,愛主的人也不能擺脫這框框?枷鎖?但放眼看普世教
會,我們真的不時見到教會有紛爭,分裂,而且大都是由教會
領導人,長老,執事,牧師主導的.真叫我們氣餒,喪氣.我們要
問,難道屬主的人真的也無法避免麼?
      我們知道,只要我們還活在地上,還在肉体之中,我們就
無法完全,有時就難免發生爭吵.但我們相信,屬主的人是可
以避免,可以預防,並解決爭端的.
一. 當有的認識
      人各有不同,人與人之間有分歧,那是很自然的事.但是
不同與分歧不一定就要生事,出事.為了預防和消除教會的
衝突,我想,全教會的弟兄姊妹,無論是所謂平信徒,或長執
教牧,對一些基本的事要有清楚的認識.細看許多教會裡的
衝突,雖原因各有不同,但歸結起來,多是一方或雙方對下述
的幾件事認識不夠.
 1. 主要和次要
      首先,我們對主要和次要要分別清楚,這對減少或預防
衝突會有幫助.
      所謂主要,就是那些重要的,嚴重的.所謂次要,就是那些
無重大影響,可有可無的.舉例來說:[牧師的信仰有問題],那
是主要的.[牧師的探訪不夠勤],那是次要的.
      又例如:[教會縱容罪惡],那是主要的.[教會的清潔組不
夠盡責],那是次要的.
      每當我們遇到分歧,起紛爭時,我們要一再的思想,我們
所爭的,到底是主要的呢?還是次要的?如果是次要的,我們
就當清醒,我們不值得為這些事爭下去.如果是主要的,我們
還是要冷靜的問,這所謂主要的,真是那麼重要嗎?非要爭個
勝負,甚至冒分裂的危機,把主的身体分裂,真值得麼?雙方都
應該冷靜的思考.
      很可惜,教會裡的紛爭,爭吵大都是為了些次要的事:牧
師娘沒有參與教會的事奉;教會同工上班不準時;崇拜唱詩
不夠活潑;我的意見不被尊重,不被接納等等.各位,你覺得為
這些事爭吵幼稚嗎?可我們就是常為這些而爭吵,紛爭.
 2. 教義和生活
     當我們認為,我們所爭論的,真是非常重要的,那我們就
要問:我們所認為重要的事,是有關教義呢?還是生活的?
      我們要這樣問,因為教會裡許多的爭端,和教義有關的少,
與生活有關的多.我意思是說,我們較少為真理而爭,多是為
些生活性的看法,做法而爭.我們的精力不是放在維護聖經的
真理上,而是消耗在非真理的事物上.
      如果是非真理性的事,與聖經的真理無關,那我們一定要
認清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觀點和作風.我們既知人有
不同,就當容許這些不同存在,正如別人容許我的不同存在一
樣.可惜今天我們的紛爭,就是不容許與我不同的存在.
 3. 絕對和相對
     如果我們的爭論是有關教義的,是真理性的,那我們還是
要問:我們所謂的真理,是絕對性的呢?還是相對性的.
      所謂絕對性的,就是那些聖經清楚規定,絕對不可更改的.
例如神是三一的,耶穌基督是童女馬利亞生,耶穌為人的罪死,
並三日後從死裡復活等等.
      所謂相對性的,就是那些沒有清楚規定,聖經沒有硬性定
規的.特別是與生活有關的.例如擘餅時是當用一個餅或多個
餅;是每日守,每星期守一次或每個月守一次等等,這些聖經
都沒有明文規定.
      絕對性的聖經真理,我們是沒有爭論餘地,非堅守不可.如
果有人違反,那就要爭辯到底,即使導至分裂,甚至犧牲性命,
也在所不惜,因為那是維護真理.
      非絕對性的聖經教義,我們就要考慮是否需要如此執著,
甚至弄到教會分裂了.
       非絕對性的教義,因為聖經沒有明文指定,那些分歧是因
釋經,解釋,和看法而?生的.雖然人都會認為自己的解經,銓釋,
看法和觀點都是正確的,甚至是正統的.但因為缺乏聖經明確
的認定,我們都不應認定我的就是絕對的,是唯一的,(雖然我
們可以認為自己的是最好的,最準確的).我想一個真正在主裡
的人,真正謙卑的人是不會這樣以為的.既然我們的道理不能
確定絕對的,我們是否應該和弟兄爭至不歡而散,甚至分裂呢?
 4. 意見的表達
     當我們認為我們的看法,意見,觀點都是非常正確的,那我
們就更不需要跟弟兄相爭,以至不歡.我們應該注意我們的表
達,希望用合宜的表達方法,使別人接受我們的看法.
      教會裡的紛爭,許多時是由於表達不當,不為別人接納,以
至後來越演越烈,終至不可收拾.
      當我們表達我們的意見,看法時.我們要先留意我們自己的
道理,意見和看法.
       如果我們的道理,意見,看法不是一百分之一百對,我們表
達時就不要強硬,也沒有理由和資格可以強硬,因為我們不是
絕對的對.既然不是絕對的對,試問我們憑什麼可以強硬呢?世
人以為強權,凶悍可以征服別人,教會怎可以用這方法呢?
      如果我們的道理,看法,意見真是百分之一百對,我們在表
達時就更不需要強硬,我們可以溫柔地,詳細地,清楚地把我們
的看法,計劃告訴各人,擺在人前,請各人給意見,這樣,別人就
會容易接受.原來,人大多是吃軟不吃硬的.在教會裡何必用硬
的表達方法呢?
      如果我們眾人都有這個認識,我想,我們在發表意見時,可
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衝突.
 5. 同屬一体
     還有一事我們必須認識的,那就是我們是同屬一個身体的.
聖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教會是基督的身体(弗一23,林前十二
27),並且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的(弗四16).神把我們安排在這個
身体上,是要我們彼此合作,共同建造基督的身体.
       如果我們都有這個認識,那我們就不敢把基督的身体撕裂,
即使我們有許多的不同. 教會是基督的身体,誰敢去敗壞?教會
是主的身体,誰忍心去敗壞它?敗壞基督身体的,主不向他追討
麼?
      當教會面臨糾紛,各人在相持不下,快要分裂時,我們應該
好好的去再讀哥林多前書一至四章及十二至十四章.我們要謙
卑在主面前,重新再認定我們是主的身体,不敢毀傷.
 6. 魔鬼的詭計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們要認識魔鬼的詭計,不要中了他的
圈套.原來,魔鬼最喜歡挑撥離間,他喜歡藉著人的不同,要把基
督的教會拆散.他常在信徒的思想裡慫恿和推波助瀾,要人彼
此爭鬥,互相仇恨.神的靈要人和平,魔鬼卻叫人混亂,要人敵對.
魔鬼最痛恨的就是基督和祂的教會,因此,當基督在世時,魔鬼
千方百計的要除滅祂,破壞祂.主升天以後,魔鬼就轉向教會,要
破壞教會,因此,主內的同工們,我們真要認識魔鬼的詭計.同工
們不是魔鬼,弟兄姊妹不是魔鬼,我們不要弄錯矛頭,不要打錯
對象,魔鬼才是我們的敵人.
      弟兄姊妹,巴不得我們都真正認識上述的道理,並且牢牢的
記住,當問題出現時,這些認識能提醒我們不要在教會裡分爭,
不要分裂教會.

二. 靈性的成熟
      對上述各點要認識,那是重要的.但是許多時,我們對這些
道理是知道的,因為正如我一開始講的,教會的分爭,分裂,往往
是由教會領袖引發的.這些教會領袖不認識這些道理麼?當然
認識.既然認識,為什麼他們還會帶頭分爭,分裂呢?那就是人
不夠成熟,在靈裡不夠成熟.
      人雖然信主多年,在教會裡承高位,但在靈性上,可能還不
成熟.靈性不成熟,許多屬肉体的表現就會跑出來.
     然則屬靈人是怎樣的呢?靈性成熟有什麼表現呢?
 1. 受聖靈支配
      屬靈人就是屬乎聖靈的.屬乎聖靈就一定是被聖靈管理,
支配的.
      當我們與別人有不同,有分歧,我們想要分爭時,聖靈一定
會在這個時候向我們說話,一定會在這時伸手管理.屬靈人在
這時就要聽聖靈的話,採取做聖靈要我們做的事.我肯定相信,
這時聖靈一定會指示我們解決之道.只要我們肯聽,肯謙卑受
教,一定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完全在乎我們是否肯聽聖靈
的話,看我們是否夠成熟.
 2. 顧念別人
      成熟與幼稚分別在於是否會顧念別人.幼稚的人,凡事只
想到自己,成熟的人會想到別人,會顧念別人.
      成熟的人會顧到別人的感受,因此,在說話時不會隨便,不
會說傷害人的話.即使誠實,也會用愛心說誠實話.在這顧念別
人的情況下,即使有不同,也不會造成彼此間的傷害.
      成熟的人也會顧念到別人的意見,考慮別人的意見.幼稚的
人只會一直想到自己的意見被接納,被重視.一遇到被反對,就
動氣,動怒.成熟的人會客觀的看事實,會衡量是非對錯.會接納
別人的對,放棄自己的錯.不會堅持己見,一意孤行,造成分爭.
 3. 願意和好
      人總會有做錯事,會與人有過不去的時候.但是成熟的人會
願意與人修好,和好.
      保羅曾經因為馬可的原故與巴拿巴有爭拗,其至因而分道
揚鏢.那是件錯誤的事,聖經毫不隱瞞那次的錯誤.但是保羅,巴
拿巴,馬可都是主的僕人,都是成熟的屬靈人.他們做錯了,但是
他們願意和好,他們也真的和好了.保羅後來認定馬可是他的
同工(門24),且是不可少的同工,是有益的同工(提後四11).他
更要歌羅西教會好好接待馬可,還特意提到他是巴拿巴的表
弟(西四10).這些經文顯示保羅己經與馬可及巴拿巴修好,和
好如初了.
      幼稚的人意氣生事,並且一但出事,就含恨不肯解怨.
      成熟的人,在做錯事後會尋求解決,願意和好.這是靈性的
成熟,因為我們的主是和平之君,祂叫我們彼此相愛,也清楚的
告訴我們,在獻祭以前要先與弟兄和好.因此靈性成熟的人必
會照主的話去做,照神的心意去和弟兄和好,而不會結下不解
的恩怨,和弟兄成為陌路.
      願我們在教會裡永不生事,但萬一出了事,我們也懂得怎
樣與弟兄修好,保持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