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谷書講義

     第一章    緒言
一. 作者
      先知哈巴谷的身世不詳,只知他是一位先知,是猶太人
所認同和敬重的先知。他的言論雖只有五十六節,卻非常有
價值,被重視,因為他被新約作者引用。義人因信得生(二4)
被保羅和希伯來書作者引用,成為因信稱義的重要經文根據
(參羅馬書一17,希伯來書十38)。又例如「雖然遲延,還要
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二3) ,被希伯來書作者
引用作為主再來的根據(參希伯來書十37) 。
      哈巴谷的名字是「抱」或「擁抱」的意思。是他希望人
抱緊神,擁抱神嗎?還是他要人明白,神是時刻懷抱著我們,
我們不得而知。不過,本書以介紹神,以神為歡欣,為喜樂,
為力量作結尾,是先知自己的經歷,他自己緊緊的依靠神。
人真的要一生擁抱神,這樣他無論在怎樣的環境下都能安然
居住,安穩前行。
      哈巴谷不但是位先知,也是一位詩人,第三章的禱告調
用流離歌,可見是可以唱吟的。先知以詩人的情懷來頌讚神,
勸人抓緊神,實別有一番風味。

二. 主題
      當我們一打開本書,我們會立刻看到「律法放鬆,公理
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一4),「你
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
呢?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一13)
等經文,這明顯是有關罪惡,和處理罪惡有關。換言之,這
是一卷論到公義問題的書。世上到處都出現不公平,不公義
的事,人在這情況下怎樣面對?人要怎樣處理?先知哈巴谷
代表了人的想法,透過與神的辯論,得出一個答案:義人因
信得生(二4)。那就是說,在這罪惡充滿不公的世界,人唯有
信靠神才可以生活,生存下去,因為神是義的,祂必按祂的
時間和方法去處理惡和不義。緊緊信靠神是唯一的出路,否
則人活在不公的世界,就只會嘆息,埋怨,質疑,忿怒,甚
至會作出激烈的行動,有時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我們
可以給這本書一個主題:義人因信得生。

三. 全書分段
    這本書的分段是相當明顯和簡單的,全書可分作三個部分:
 1. 疑問 - 人對不公的疑問    (一章)
 2. 宣示 - 神對不公的處理    (二章)
 3. 禱告 - 人的出路             (三章)
 

     第二章   全書內容簡介
      現按上述分段,把全書內容作一簡介。
第一段  人對不公的疑問  (第一章)
      哈巴谷書第一章給人的印像是對話式的,是先知向神提
出的疑問。疑問的中心是:社會上有那麼多不公,不義的事,
神為何不理?
一. 對不義的疑問      (一1-4)
      「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
顯然顛倒」(v.4),可說是這幾節經文的中心。先知哈巴谷覺
得神沒有理會不公,不義的事。大概是他看見了猶大國許多
不義的事一直發生,因此向神提出這樣的疑問。
      這疑問也是一般人的疑問。因為在人的心目中,人普遍
認為,如果有神,神又是公義嚴明的,那麼祂怎會容讓這些
不公不義的事發生?怎會容讓這些事存在。
 1. 神不聽禱告 (v.1)
      「耶和華阿,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我因
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這是哈巴谷向神發出的哀求,
他哀求,因為他心中痛苦。他痛苦不光是因為罪惡太多,同
時因為神好像沒有理會。「要到幾時」,及「還不拯救」正
好說明神不聞不問,不聽他的禱告。
      「因強暴哀求你」,先知因為痛恨罪,到了哀痛的地步,
因此向神發出哀求。「哀求」就是向神發出呼喊,哀鳴,因
為他心靈痛苦。他向神發出呼喊「有強暴!」,好像是在提
醒神,世上有許多不義,強暴的事。
      先知的禱告不是為自己求什麼,他的禱告完全是為了國
家,為了社會。先知有神一樣憎惡罪的性情,滿腔熱情的向
神祈求,求神干預,求神制止。
      可是,對於先知的哀求,神好像沒有反應,沒有處理,
任由強暴的事?續發生。「要到幾時呢?」,說明先知已禱告
了好一陣子,神依然沒有答應,沒有動靜,而且好像遙遙無
期。先知百思不得其解,神為什麼會這樣,先知心裡焦急。
      每當人的禱告未蒙垂聽,人常有這樣的感覺,也會向神
發出同樣的疑問。特別是當人的禱告是正當的,合神心意的,
是為整体的好處時,如果神不立即答應,人就會有同樣的疑
惑。
 2. 神不理惡   (v.3)
      「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毀
滅和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鬥的事」(v.3)。先知向
神發出疑問,因為他覺得神不理惡事發生。
  A. 他常見惡。「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先知常常看到罪
惡的事發生。「罪孽」不但是罪,更含有苦毒,苦害,勞碌
的意思。那就是說,先知看見所發生的惡事,往往是人用毒
計,處心積慮而犯的,這些罪惡並帶給人和社會很大的災害,
苦痛。
 B. 神知有惡。「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先知看見
奸惡的事發生,他更知神也看見。而這裡的「看見」有「觀
看」的意思,和神「看」祂所創造的萬物時的「看」同一字。
先知覺得,神現在看著惡事不斷的發生,祂好像也只在那裡
觀看,並沒有做任何事。
 C. 神沒理會。「毀滅和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鬥
的事」,因為神只在那裡觀看而不理會,因此各種各樣的壞
事不斷發生。「毀滅」就是使用暴力,帶來毀壞性的災殃。
「爭端」是打官司。「相鬥」是相爭,分爭的意思。這都是
社會的亂象,造成社會的不安,可是神好像全不理會。
 3. 法律不彰   (v.4) 
      「因此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
公理顯然顛倒」,這是先知哈巴谷的看法,他認為因為神沒
有干預,任由罪惡發生,因此,法律形同虛設,完全失去作
用。
      「律法放鬆」。「放鬆」有冰冷,緩慢,疲憊的意思。
律法雖然仍存在,但很鬆懈,像疲憊不堪的樣子,沒有約制
力。雖然有律法的條文,但已僵化。
      「公理也不顯明」。「顯明」有出來,出現的意思。就
是公理沒有出現,人看不見公理。執法機構失去作用,主持
公道的審判官也不公正,司法制度失效,因此,惡人往往得
勢,圍困義人,使奉公守法,行事規矩的人反而吃虧。
      「公理顯然顛倒」。「顛倒」有彎曲,扭轉的意思。正
因律法鬆懈,公義沒有出現,就形成沒有是非曲直,黑白不
分,真理和真相常被扭曲,使人有不知所從的局面。
      這一切在先知眼中看來都是神的責任,是因祂沒有出面
加以阻止,沒有干預所致。先知滿腹牢騷,向神發出質疑。
      人都是這樣,一有什麼事情發生,矛頭常指向神。我們
總覺得神不理會惡,沒有好好處理。明明是人的問題,都要
歸到神的頭上,凡事都要神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