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光明生活 — 相愛 — 神子內住的證據 (四7-21)
        懂得分辨真假是重要,能過光明生活 ; 能彼此相愛也同樣重
要,因為懂得彼此相愛,才是真正的認識主耶穌,屬主耶穌。 
  A.  相愛是真認識神 (v.7-10)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v.7),
約翰清楚的要信徒彼此相愛,不要光能辨別真假靈。為什麼呢?
   a.  因為愛由神而來 (v.7)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 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
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信徒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而
來。如果我們說我們是屬神的,我們裡頭有神的靈,那麼真擁有
神的靈的,他就必有愛,能與弟兄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而來
的。同時,「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因此
真正認識神,真正被神的靈重生,有祂的靈的人,必有祂的性情
 — 愛。
   b.  因為神就是愛 (v.8-10)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v.8),有神的靈
的人一定有愛,因為神就是愛。因此如果一個信徒說他已信主,
卻沒有愛心,不能與其他人相愛,這樣的人是未曾認識神,因為
他沒有神一樣的愛。「因為神就是愛」這是信徒對神該有的認識,
人若真有這個認識,那麼他就會去愛神和愛人。但是如果他說認
識神,卻不能與人相愛,那麼他對神的認識是假的,不是真的。
因為連神的性情都不認識,怎能算是認識神呢?
        那麼神真是愛麼?祂真的愛人麼?當然是的。
        神的愛是實質的。「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
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v.9),神愛人不是徒有
空言,乃是實質地顯明出來的。約翰說,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間
來,叫所有罪人,該滅亡的罪人,可以藉著耶穌而得永生。神藉
獨一的愛子的犧牲,使罪人因此可以白白得永生,這就是愛。
        神的愛是主動的。「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
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v.10),更重要
的是,不是人懂得愛神,乃是神主動的愛人。不是在人的要求下,
祂差獨子耶穌來,為我們作了挽回祭,使我們得永生,乃是神自
己主動差耶穌基督到世上來,這種主動的愛就是神的愛。
  B.  相愛是住在神裡 (v.11-18)
        信徒為什麼要彼此相愛?因為相愛表示我們是住在神裡面。
「住在…裡面」這句話在這幾節聖經裡出現了七次之多,可見愛
是和住在裡面有關,特別是與住在主裡面有關。一個人是否真信
主,是否真的住在神裡面,那就要看他是否與其他信徒相愛。
   a.  神住在愛裡 (v.11-12)
        「親愛的弟兄阿,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 ; 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
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約翰勸信徒要彼此相愛,為什麼
呢?他說,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因為神是靈,是人肉眼看不見的。
但是,如果信徒能相愛,那麼神就住在我們裡面。也就是說,如
果信徒能相愛,就證明我們真是有神在我們裡面的,因為若沒有
神,人很難相愛。我們裡面若有神,我們的愛心才得以完全,因
為人無論怎樣去愛,若沒有神,人的愛總是有限的,不完全的。
保羅曾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
顯明了」(羅馬書七7-8),這就是神的愛,完全的愛。因此,惟有
擁有這種愛,人的愛才能完全,而當人擁有這種愛的時候,未信
的人就能從我們身上看見那人不能看見的神。
   b.  聖靈住在人裡面 (v.13)
         「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
也住在我們裡面」,我們怎知是住在神裡面呢?另一個證據就是
神賜給信徒聖靈。聖靈就是神的靈,這靈住在信徒裡面,人裡面
有這聖靈,就證明愛的神是住在人裡面,而聖靈的果子就是愛,
人就會愛。
   c.  認耶穌的神就住在裡面 (v.14-15)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凡認
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約翰作
見證,他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因為在大風浪中,門徒們經歷耶
穌是神的兒子(馬太福音十四33);在登山變像時,約翰和彼得親耳
聽見神稱耶穌是神的兒子(馬太福音十七5) ; 約翰更親眼見過耶穌
釘十架和三日後復活,證明祂就是神所差來的兒子作世人的贖價
的。因此,約翰說:「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
(v.15),因為人承認耶穌就是相信耶穌,接受耶穌,這樣的人就
有耶穌在他裡面,父也自然在他裡面。這樣的人也是住在神裡面,
與神結連,這樣的人就有神的愛在他裡面。
   d.  有愛就有神 (v.16-18)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
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
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
世上也如何」(v.16-17),約翰再重複,人有神就有愛,有愛就表
示有神。因為神愛人的心,是我們知道和相信接受的。因此,凡
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這樣,愛的神就住在他裡面。
因為有愛的神住在他裡面,他的愛就完全,才完整。人若有完全
的愛,在將來的審判裡就不會懼怕,可以坦然無懼。人若有神這
完全的愛,他們活在地上就可以活出神的愛,甚至為弟兄捨命,
像主耶穌在地上時一樣。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 ; 因為懼怕裡含著
刑罰 ; 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v.18),約翰在這裡要信徒檢討,
我們到底有沒有愛。因為在愛裡就沒有懼怕,如果人有完全的愛,
人的懼怕就會被除去。但是,人如果還有懼怕,就表示在愛裡有
虧欠,在愛人上還有問題。懼怕是因為怕被罰,怕被罰是因為有
虧欠,有虧欠是因為還未完全,是愛人還未完全,因此,我們真
要好好的檢討,看看我們有沒有遵主的命令去愛弟兄,饒恕弟兄。
  C.  相愛表明愛神 (v.19-21)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
兄,就是說謊話的 ;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至此,
約翰作結論,如果人能彼此相愛,就說明這人真是愛神的。
   a.  因為神先愛我們 (v.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第一,如果我們能愛弟兄,
是因為神先愛了我們,使我們認識了救主耶穌,接受了神給我們
這愛的禮物,我們才開始懂得去愛。
   b.  因為愛神就沒有恨 (v.20)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 ; 不愛他
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其次,人若愛神,那
他一定會去愛弟兄。如果一個人說他愛神,卻恨他的弟兄,這就
是假的,欺騙人的,為什麼呢?因為看得見的都不能愛,不去愛,
他怎能愛那看不見的神呢!同時,如果他心中有恨,怎會是有愛
呢?愛裡是沒有恨的,除了恨惡罪之外。一個人愛神,必不會恨
神所愛的人。
   c.  因為愛神的必愛人 (v.21)
        「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我們
要相愛,因為這是我們從神所得到的命令。從舊約到新約,我們
得到的是一致的,要愛神,要愛人。我們知道舊約的十誡裡,前
四條誡命是要人專一愛神,後六條是叫人愛人。到新約,耶穌把
十誡的主旨歸納出來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
如己」(馬太福音廿二38-39),到祂離世前,還叮囑信徒要彼此相
愛(約翰十三34-35)。因此,既然這是命令,我們就必得遵守,不
可違背。只可惜,我們雖作主的門徒,卻不常遵行神這吩咐,以
至我們失去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