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內容大綱
         現根據上述分段把全書大綱介紹。 
一.    相交   (一1-二11)
         本書一開始約翰提到「相交」(一3,6,7)問題。相交說明
關係,真正的基督徒必定是與神與人有好關係的人。
  1.   耶穌是神子 — 相交的根據     (一1-4)
        論到相交,約翰先指出信徒要與神相交,要與神有美好關係,
因為這是一切好關係的根基。人與神有好關係才會與人有好關係,
因為神是人生命的源頭和力量。
        人與神有好關係也必與人有好關係,反過來說,人與人沒有
好關係,他與神的關係也必是出了問題。
        那麼人與神相交是可能的麼?是真的嗎?答案是正面的。為
什麼?
  A.  耶穌的真實性(一1-3)
        人與神相交是可能的,是真的。因為神是真實的,耶穌基督
也是真實的。而耶穌基督的真實性是約翰親身經歷過的。
  a.   祂是原有的生命 (一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耶穌基督是原有的生命之
道,「道」就是約翰福音一章一節所提到的神。耶穌是神,是生
命的神,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是人的根基,沒有這生命,人根
本就沒法與神相交。
   b.  祂是顯出來的生命 (一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
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這生命
不是虛構的,不是幻想出來的,因為祂曾顯現出來,是約翰所見
過的,約翰是目擊證人。
        約翰見證耶穌基督是生命的主,因為他親耳聽過耶穌講的生
命之道,也見過耶穌叫死人復活,證明祂是能賜人生命的神。為
這原故,約翰必須把這本來與父神同在的主傳給人,讓人知道他
們所信的是誰。
  c.   祂是約翰經歷過的 (一1)
        「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翰
的見證是非常真實的,因為是他親歷其境的。他聽過耶穌所講的
道,所以他寫的約翰福音特別多耶穌所講的道。
        約翰也親眼見過主耶穌,且見過祂行許多神蹟。這些神蹟都
是指標,指證祂就是神,是原有的生命之道。所以他所寫的約翰
福音裡的神蹟都是特有所指,別有用意的。
        例如:
        以水變酒的神蹟(約翰福音二1-11),證明耶穌的能力超越本
質,能把本質改變。
        醫治大臣兒子的神蹟(約翰福音四46-54),證明耶穌的能力超
越空間。
        醫好卅八年病人的神蹟(約翰福音五1-9),證明耶穌的能力超
越時間。
        給五千人吃飽的神蹟(約翰福音六1-14),證明耶穌的能力超
越數量。
        耶穌在海面行走的神蹟(約翰福音六16-21),證明耶穌的能力
超越自然。
        耶穌醫好生來瞎眼者的神蹟(約翰福音九1-7),證明耶穌的能
力超越先天。
        耶穌叫拉撒路復活的神蹟(約翰福音十一1-46),證明耶穌的
能力超越死亡。
        約翰也親手摸過耶穌,是親眼看著地摸祂的,不是在夢裡,
不是在遊魂中摸的。
        這種親身經歷就是見證,是人不可以隨便抹煞的。
  B.  與耶穌相交的真實性 (一3-4)
        耶穌基督本身是真實的,然則與祂相交也是真實的嗎?答案
是當然的。
   a.  是約翰經歷過的 (v.3)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
信徒可以與約翰相交,因為他將真實的耶穌傳給了他們。論到這
位耶穌,約翰再從新說明是他親自見過,就是見過祂本人,見過
祂行事,見過祂被釘十字架死,更見過祂從死裡復活的。同時也
是親耳聽過祂講道的,是第一手資料,非常真確的。約翰把這位
真實的耶穌傳給他們,使他們可以得生命,得了新生命,他們就
可以和約翰相交,因為已經和他同為神的兒女了。
       「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而約翰則是與
天父並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因此,人若能與約翰相交就可以
與三一神相交了。這不是說必須要藉著約翰才可以與神相交,乃
是說,約翰怎樣藉耶穌基督得生命可以與神相交,人也可以接受
耶穌基督,就是約翰所傳給他們的,同樣可以與神相交了。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約翰寫這些
話,目的是要讓信徒知道,他們一信了主耶穌,就可以與三一神
相交,能與神相交是何等喜樂的一件事,因為這是最榮耀的事,
比我們能與地上的君王,總統相交還寶貴。
        信耶穌的人可以與神與人相交,但相交是有些法則,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