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責備亂倫 (五1-13) 
         哥林多教會第二件該受責備的是亂倫。「收了他的繼母」一
語就是亂倫。
  A.  事實的真相  (v.1)
        哥林多教會的亂倫是怎樣的呢?
   a.  是真實的。「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
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哥林多教會有淫亂的
事,就是有人娶了繼母,這就是亂倫,這種亂倫的事發生在教會
中。中文雖譯作「風聞」,其實它的意思是確實地,完整地聽見,
那就是真實的了。
   b.  是外邦沒有的。外邦人就是未信主的人,沒有神話語的人。
未信主的人尚且沒有犯這種罪,他們沒有這樣做,卻在教會中發
生,實在可悲。
  B.  可責之處  (v.2)
        出錯有時是難免的,但哥林多教會之問題是對錯誤的態度,
他們的態度是可責的。
   a. 自高自大。「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
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教會的問題是他們自高自大。奇怪
的是,犯了這樣的大罪怎還會自高自大 呢?大概他們是自以為夠
愛心吧!他們能包容犯錯的人吧!錯用愛心,誤解愛心往往就容
讓罪惡滋生,使教會被沾污。
   b.不哀痛。「並不哀痛」,就是不覺得是錯,不覺得是罪。沒
有難過,不覺得傷心,痛心,好像覺得無所謂。這種對罪不敏感,
不難過的態度,使我們靈性積弱,使教會失見證。
   c. 容讓罪。「(沒有)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這就
是容讓罪,縱容罪。希奇的是,猶太人不敢犯這罪,因為摩西律
法書明明禁止,利未記十八章八節,申 命記廿二章三十節,廿七
章二十節都記得很清楚,是神看為可憎,要把這人吐出去的。未
信主的人也沒有犯這罪,但哥林多教會卻包容,沒有對付,實在
有失見證, 使主的名受羞辱。
  C.  當採取的行動  (五3-5)
       保羅提醒教會在這件事上要採取合宜行動。
   a. 要重視(v.3)。「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
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保羅願意教
會重視這事像他重視這事一樣。保羅人不在哥林多,但心在那裡,
並且已採取了懲罰的行動,他希望教會也要這樣,重視教會的聖
潔。
   b. 召開會議 (v.4)。「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
這裡的「聚會」不是指主日崇拜聚會,乃是專為這事的聚集。保
羅希望教會要慎重的召開會議,正視這事,正式和合法地處理,
不能幾個人暗地裡私了。
   c. 要處罰  (v.4-5)。「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
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
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 日子可以得救」,
犯罪不肯悔改的人要施與懲罰,就是把他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身
体。撒但是喜歡攻擊人的,約伯的身体就曾被撒但攻擊過 (約伯
記二6)。保羅自 己亦在身体上受撒但的攻擊(哥林多後書十二7)。
敬畏神的僕人們尚且會受撒但的攻擊,犯罪的人更會受牠的攻擊
了。因此,教會可以把犯罪不悔改的人交給撒 但,敗壞他的身体,
使不能再繼續犯罪。
       為什麼教會可以把人交給撒但?原來這是主耶穌曾給教會的
權柄,教會可以捆綁人,也可以釋放人(馬太福音十六19,十八
18)。保羅也用這權柄把危害教會 的許米乃和亞歷山大交給撒但
(提摩太前書一20)。人不能隨便這樣做,不是用來對付異己,乃
是為了對付罪,須要教會同心,奉主的名,運用主給的權柄,把
犯 罪的人交給撒但,使他的身体敗壞不能再犯罪。
  D.  處罰的目的  (五5下-8)
       然則講愛的教會為什麼要懲罰人呢?教會的愛心那裡去了呢?
懲罰的目的又何在呢?
   a. 為個人(v.5下)。「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這麼嚴厲的處罰是為了犯罪者的好處,而不是只作嚴厲的法官。
懲罰這犯罪人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 而不是
要羞辱他,這才是真正的愛心。這人到底是屬主的,有靈性的,
在身体受到極大的痛苦時,會反省,會回轉歸向神。約伯在身体
的折磨中能更深的認識神(約 伯記四十二5)。保羅也在身体一再的
折磨中經歷神的恩典夠用(哥林多後書十二9)。保羅希望這人在身
体的敗壞中歸回神,靈魂甦醒,幫助他的靈性不至一直沉 淪,在
主耶穌再來的日子不至受損太甚。
   b. 為全團(v.6-8)
       為什麼要懲罰犯罪的人呢?原來也是為全体的好處。
  (i). 罪會影響全体(v.6)。「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
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麵酵怎樣影響一團麵使它發起,罪也
會在教會裡滋生,影響教會。因為罪沒有處置,別人會容易效尤。
  (ii).教會是新團(v.7-8)。「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
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所 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作:陰毒)、
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教會在基督耶穌裡已經成
為新團,是新造的人,是無酵的麵,是 聖潔的,故要除去罪(舊酵)。
耶穌基督已經成為逾越節的羔羊,為我們流血贖罪了,使我們脫
離罪,我們豈可仍在罪中活呢?教會怎可以包容罪呢?故必須對
付 罪,才不至將耶穌基督重釘十字架。
      信徒有時難免會犯罪,會犯錯,教會要有正確的態度去對付
罪,使信徒,教會不至受虧損,主耶穌的名不至受辱。保羅的教
導我們需要好好學習。
  E.  對淫亂的態度  (五9-13)
       最後,保羅提出教會對淫亂應有的態度。淫亂充斥全世界,
教會應該有什麼態度呢?
   a. 對世人 (v.9-10)。「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
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
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保羅以前曾講過
「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不是指世人,因為世人充滿罪,都在
我們身邊,我們擺脫不了,我們免不了天天要接觸他們。世人的
罪教會管不了,審判不了,也不是教會的責任,那是神的責任,
神會審判他們。
   b. 對不悔改的信徒 (v.11-13)。「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
有稱為弟兄是 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
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
可。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 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
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至於教會裡的人犯罪,教會就要負責,就要處理了。
       要怎樣處理呢?
       不可以相交。相交就是混和,混合的意思。教會不可與犯罪
而不悔改的人混和在一起,因為那是表示與他同夥,贊同他的做
法。甚至連一起吃飯都不可以,因為那更表示支持他和鼓勵他了。
       要趕出教會。還要進一步把犯罪而不悔改的人趕出教會,
表示教會與罪是決絕的。這不是很無情麼?世上的機構,公司尚
且把犯罪的員工革除,教會豈不也應該將這 樣的人趕出教會麼?
這是保持教會清潔應採取的方法,不要讓教會淪為犯罪的地方。
不與他相交,把他趕出教會,那豈不是無法挽回他?這是最後的
手段,是逼不得 已的手段。是因為屢勸不聽,硬心抗拒,教會才
採取此下下策。採取這必要的措施,完全是為了保護教會的聖潔,
免得教會被外界攻擊,羞辱主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