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雅各書4:17 「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
了」。 這裡的「善」具体指哪些方面?
                 
答:這裡所提的善,就是十七節以前所提各樣應該做和不應該做
的事。就如三章十七,十八節所說,從上頭來該結的「清潔,和
平,溫良,柔順,憐憫」等等「義果」,並四章一節起所提那些
不該作的事,例如第一節的爭鬥,第四節的與世俗為友,以及第
十一節的批評,論斷,第十三至十六節的誇口等等。
     為什麼知而不行就是罪呢?很明顯的是人若明知應該而不行,
或明知不應該而卻去作,就是不對不善,不對的行為就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