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的律例
利未記七:11-38 -- 獻平安祭的律例

        平安祭顧名思義,一定是和平安有關。人常從神那裡得
平安,故人人都應該獻平安祭。能平安不是必然的。
        這平安祭和其他的祭有好些不同之處。
一. 不同原因 (v.11-16)
        人獻平安祭可能有不同原因。
        為感謝的。(v.11-12) 明顯的,人因為蒙了恩,為了感
謝神而獻上這個祭。人對神常存感恩的心,是應該的,是神
所喜悅的,因為人常蒙恩。只要人肯數算,人就會發現,神
的恩是豐富的。
        為還願的。(v.16)人為要向神遵守諾言,向神還願就要
獻平安祭。因為所願的神已經答允,人自然就應該還願。其
實人是不應該和神討價還價的,因為人是受造的,其實只有
順服的分,沒有和神討論的分。但是神竟然准許許願且答允,
實在應該還願。
        為甘心的。(v.16) 就是不為什麼,只是心裡有感動,覺
得應該感謝神,就心甘情願的獻這平安祭。這是最自然、自
發的祭。
        我們能活到今天,就已經是恩典,我們要向神獻上平安
祭!

二. 可以用有酵餅 (v.13)
        「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
上。」
        這是非常例外的做法。我們平常所見,人獻祭,是不准
帶酵,但是平安祭卻要奉上有酵的餅。
        人獻平安祭,因為人蒙恩、得平安。這祭表明了人感恩
的實況:
        獻上無酵餅,這是感恩的心願,向神表示要過清潔的生
活,以報答神恩。
        獻上有酵餅,這是蒙恩的實況,人本是不潔的,有酵的,
但竟然還蒙恩,得平安,故將實況帶到神面前,提醒自己,
本來的不配。
        說真的,我們有幾人能在神面前配得平安呢?

三. 要吃祭物 (v.15-27)
        這也是平安祭特別的地方,這祭物是可以吃的,並且人
人都要吃,祭司要吃,獻祭的人也要吃,與他同來的人也要
吃。這好像告訴我們,要一同分享這平安的喜悅。
        但祭物不可久留,免得敗壞了,污穢了。雖然為感謝而
獻,和為還願並甘心而獻的,有一兩天的差別,但吃不完的
同樣要焚燒掉,(v.15-18)因為凡獻祭的人都應該分別為聖!
        吃祭物的人要清潔。(v.19-21)神認為不潔的東西,人不
可沾染。人不可以一方面感謝神賜平安,一方面又沾染不潔,
這不是感恩的心態。
        不可任意吃。(v.22-27)人雖可以吃平安祭物,卻不可以
任意吃,人應該有界限,不可逾越。脂油是給神的,人不可
奪取神的分。血是生命的象徵,人不可以吃。
        神給人機會與祂分享,但人不可以因為這樣就越過本分。

四. 要給祭司 (v.28-38)
        祭物本來都是獻給神的,應該完全歸給神。但是,在平
安祭中,祭司要和獻祭的人同享祭物。
        脂油,就是最好、最肥美、燒起來最馨香的要歸給神。
        胸和腿,祭牲中最好的部分要給祭司作為他們的分。他
們在世上沒有別的,神的就是他們的分,神把這些賜給他們,
使他們可以和人共享平安、喜樂。

        平安祭是個人人喜樂的祭,因為能得平安是件值得慶賀
的事,也是應該感恩的事,你我今天獻了平安祭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