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認識主耶穌
馬太福音第十七:24-27  守法的耶穌

        猶太人因耶穌常在安息日幫助人,醫治人,就以為祂
是反猶太律法的。這種「以為」影響到其他人也以為祂是個
反法律者。其實耶穌是位奉公守法者,不但守神的律法,也
守人間的法律。

一. 人惡意的詢問 (v.24)
        「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麼?」收丁稅的人擘頭就這樣問
彼得。明顯的他們是懷著惡意,至少是存著懷疑的態度。
        至高、至榮耀的主,來到世間,把真理帶來,人不但不
感激祂,反而敵視祂、懷疑祂。祂帶著善意而來,卻得到惡
意的回報!

二. 主正確的回答  (v.25-27)
        主耶穌沒有生氣,沒有忿怒,祂給人正確的答案。
  1.  祂可以免稅。「兒子就可以免稅了」(v.26),說明祂大
可以不用交稅。世上君王的兒子尚且可以免稅,至高神的兒
子當然就更可以免稅了。地上君王不用納稅,萬王之王豈不
是更不用納稅麼?這是主耶穌本來擁有的特權,祂大可以運
用的特權。
  2.  祂遵守法律。「拿去作你我的稅銀」(v.27),祂遵守人
間法律上的規定。
        祂沒有盡用祂的權利,沒有濫用特權。祂和人一樣,守
人人該遵守的法律。
        祂不想「觸犯」人,不是怕人怒,怕人生氣,乃是不想
破壞「法」,不要犯法。主自己是律法的頒佈者,亦授權給
地上的君王執法,祂自己當然要守法。屬神的人必須守法。
        用勞力得稅銀。祂吩咐彼得去釣魚得稅銀,就是要他用
勞力去換取稅銀。耶穌大可以用石頭變銀,或空中抓銀來交
稅,但卻要彼得用勞力換取稅銀,表示即使得來辛苦,納稅
還是應該的。同時,釣魚得銀這個神蹟,表示了祂真是萬主
之主,是掌管一切的,本可以不必交稅,但祂還是遵守了人
的法律。
        主耶穌立下了榜樣,祂既守法,那些凡屬祂的人,在地
上時也應該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