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這次美國大選有以下幾點個人意見供大家參考﹕
1. 基督徒應積極投票,關心國家社會像其他的人一樣。
2. 投票給更靠近聖經的人
在不完全的候選人中(兩黨的候選人都不完全,都有犯錯),
我們該投票給那些比較肯和敢照聖經的話去行的人。
布希總統(W.Bush)明顯是比較敢表明自己的信仰立場。例
如他反對同性結婚﹔反對用胚胎作幹細胞研究﹔反對隨便
墮胎﹔不贊成任命自由派人仕做大法官。
民主黨的柯瑞(John Kerry) 在這些議題上,明顯是採妥協,
贊成立場,是和聖經有衡突的。
選民不要只著眼於生活的層面去考量候選人,道德的層面
對人生的影響更深遠,更嚴重。神早就把這種影響記和鑑
誡記載在聖經裡,要人注意。
3. 該否決的提案
投票否決一些影響社會道德的提案。
例如提案 #68及#70都是有關放寬賭博條例以換取稅收的。
基督徒應反對。
例如提案 #71是有關准許拿取胚胎幹細胞作研究用。胚胎
已經是生命,不應摧毀。醫學界另有建議可用成人幹細胞
代替,是可行的。故這提案應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