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謀殺

        一般而言,人都愛惜生命,而人也實在應該愛惜生命,
因為生命寶貴。

一. 生命的起點
        生命是個過程,是有階段性的。
        從受精、胎兒、嬰兒、孩童、青少年、中年、到老年,
這就是生命的過程,有不同的階段。這個過程很明顯是分不
開,不能分割的。我們不能從其中抽出一段來說,這不是生
命。老年和中年不一樣,青少年跟孩童不一樣,嬰兒跟胎兒
也不一樣。不一樣不等於不是生命,不一樣是不同的階段。
        一粒精子或一個卵子還未算為生命。但是當精子和卵子
結合時,就成了孕,生命於茲開始。當醫生告訴一位女子說:
「恭喜你,你懷孕了」,一個新生命不正是在她腹中開始嗎?
生命始於卵子受精,那是常識和醫學界都這樣告訴我們的。

二. 生命的結束
        生命會結束,那是真實的。
        在母腹中夭折,那是小產或流產。出生後,因各種原因,
在每個階段都有死亡的可能。年老的,我們稱為壽終,較年
輕的,我們稱為早逝。但無論那一個階段,我們都說這是一
個生命的結束,我們會惋惜、會傷痛。老年人死亡,我們傷
痛,小產流產,我們同樣傷痛,因為我們看見一個生命的結
束。
        生命若死於自然,我們只會惋惜,但生命若死於非自然,
我們定會追問:是意外?是疏忽?是自殺?是他殺?是意外、
疏忽、自殺而死,我們感到無奈,但若是出於他殺,則必追
究到底,這是法理。
        殺老人是謀殺,殺嬰孩也是謀殺,殺害生命任何一階段
都是謀殺。
        生命不可以由他人主宰,更不可以由他人殺害,這是人
性和法律都不容許的。

三. 另類謀殺
        今天全世界都在講人權,爭取人權。
        人權是包括生活權,也包括生存權。
        但是,頂希奇的,人在爭取人權的同時,卻又正在剝奪
別人的人權,而且是剝奪別人的生存權。
        墮胎,明顯是殺害另一個人的生命,不准這生命有生存
權。但諷刺的是,這些人高舉的標語是:自由選擇 (Pro Choice)。
這是自私,這是另類謀殺。人為了自己的自由選擇權,不惜
殺害另一個生命,不准另一個人享受生的權利。
        今天熱門的話題是「幹細胞移植」,把受精的卵子 - 生
命的第一個階段--摧毀,取其中的幹細胞來醫其他病人。目
的似乎可取,但手段卻可惡。為了一個人的生,卻要另一
個人死;為了一個人存活,而不准另一個人存活,把另一個
人出生的權利也剝奪了。為了殺人有理,人還強辯說:「他
只有四天,還未成形」。這好像是在說:「你還未成熟,還
很幼稚,故我可以殺你」。這是一個在較成熟階段的人,僭
權殺害一個較遲成熟階段的人。
        受精四天的卵子已能分裂成幹細胞,科學家心知肚明,
這已不再是個個別的精子或卵子,它已不再一樣了。它已是
生命的開始,已經開始運作,開始成長,它已經是生命!不
然它的幹細胞怎會幫助人,使別人重現生機呢?
        科學家為醫治人類的疾病,挽救人類的生命而努力,這
種存心是可敬可佩的,然而用殺害另一生命以達成目的,這
種手段卻不敢恭維,更是萬萬不可,因為這是另一類的謀殺!
        人要開放、開明,那是真的。但是,人斷不可以因為開
放而殺人。人也不可以因為開明以致麻木到殺了人而仍不自
知!
        我們要愛惜生命,要愛惜現存的生命,也要愛惜將要出
生的生命!